金刚光伏10月25日公告,近日,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型材”)及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吴江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吴江法院审理认为关于是否结欠工程款及金额存在较大争议,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苏州物桐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苏州型材及苏州金刚的破产清算申请。
苏州型材及苏州金刚将继续与申请人就债权事宜进行沟通,法院不予受理苏州型材及苏州金刚破产清算,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的整体司法重整工作及协同重整,有助于该期间公司持续正常经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